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定點刷卡醫療機構:
根據《關于印發〈泰安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泰人社發[2012]166號)、《關于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實行市級統籌管理及開展資格年檢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函[2013]16號)文件規定,經材料初審、現場驗收、網上公示等審批程序,確定將泰山中西醫診所等107家醫療機構納入泰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刷卡醫療機構(見附件)。本通知公布各醫療機構要于7月31日前與所轄各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未按規定參加年檢的原定點醫療機構,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取消其定點資格。
各定點刷卡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泰安市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履行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的醫療服務協議,加強內部管理,規范服務行為,為參保人員提供便捷、低廉、安全的醫療服務。
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各定點刷卡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督促各定點單位認真履行服務協議,并通過網絡監控、日常巡查、舉報專查、定期檢查等形式,規范各定點單位的服務行為。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各定點刷卡醫療機構實行年檢制度,對違反政策規定及醫療服務協議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處罰,直至取消定點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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